还记得四五岁的时候,我在姥姥家做客,经常看见一只虎皮猫在桌子底下蹭来蹭去,那是我姥姥从外面抓回来的野猫,若她现在还活着的话已经快满20岁了。
陪伴我童年的不是高科技设备,大多是孩子们聚在一起疯跑,玩游戏和玩具,除了这些,也就只有这只小猫陪伴我的时间最长了。可自从她寿终正寝,从我和我姥姥身边离去后,有关她的事我现在几乎是完全不记得,她的离去也有六七年之久,我不记得很正常,只是随着时间的流逝我忘记的事情越多,曾几何时我居然一时间想不起来那只猫的名字。
只记得有只猫陪伴了我大半个童年,而我却已经忘记了她的名字,当我意识到时一种名为恐惧的东西涌上我的大脑——连我心底里最重要的人都忘记了,那我究竟要为了谁去努力呢?
如果是为了自己,我一个人就可踏踏实实每日不愁吃不愁穿的平凡的活下去,人都有私心,我不求身价百亿有什么震惊世界响亮的成就,说实话明诚这人并无太大追求,他的梦只有二个,一个是带上自己的猫去当个骑行者游历全国,一个是拥有一台专属于自己的高配置电脑。而额外特殊的一个就是希望自己的弟妹有个好的出路,不像他们的大哥职高毕业就算有技术学历不够待遇也不是多高(虽然我还打算考一个厨师资格证书和计算机三级证书)尽管这些是后话。
但考这些所需要的财力和精力可不是我现在能支撑的起的,一个学费足以吃空我的老底,让本不富裕的孩子雪上加霜,所以才说是梦啊。
童年的猫是已经离开了,少年的狗也提前去了汪星,陪伴我的宠物“朋友”也是一个接一个离开,正因为他们先行一步离我远去,我才不想忘记他们,不想忘记过去陪伴的一个个朋友们,当我意识到我开始遗忘过去的那些记忆时,我才发觉我已经不再是那个天真调皮的孩童。更让我感到恐惧,我不能忘记他们,所以我将这些写入书中,趁我还记得他们的名字和模样,将我至亲之人和过去一个个陪伴过我的朋友都写下来,至少十年后我重新翻起这篇小说,我还能记得过去原来还有这些个人陪伴过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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