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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阳如血(第2页)

然后是教堂。是关于爱的虔诚和信仰。爱是什么?对有的女人来说,爱就等于充实等于富有等于事业等于存在,也就等于是生命。而在我亲爱的祖母那里,爱,又等于忍耐。

这是教义。她以此律己并教育我影响我。她将基督的教义和儒家的信条美妙地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她关于忍耐的体系。她便是在这平静而忍耐的原则里度过了她在家族中的坚忍的一生。乡村的那个简陋的尖顶的小教堂一直藏在她的心里。她是深怀着那信念和她的教堂回天国去的。我从未见到过她曾经无数次去过的那座乡村教堂。她活着时也从未对我说起过。那是她一个人的秘密。但我却总好像能看见那片在飒飒的衰草中,在傍晚的平原上,那灰砖砌成的宗教的圣地。我的一部中篇小说《教区的太阳》就是献给祖母的,发表时被改名为《那片衰败的教堂》。题目的更改使意味转换,那是那个年代无可奈何的改变。太阳是多么灿烂。那才是祖母的色调。她永远是乐观的、积极的,祖母的信念永远也不会凋谢。但是我听祖母说得最多的,还是,忍耐。尽管,乡村的大地上总是阳光普照。尽管,她永远不会让自己倒下。

教堂里发出的声音总是最最单纯的,就像祖母的心。

一个朋友问我,你不是汉族吧?

他说,从第一次见到,就这样认定了。他相信不会错。

回答,是的。是因为我的祖先。

我的祖先是被他的母亲在游牧的马背上生下来的。而临到我们,就不仅有了宫廷里皇族的高贵,也有了王朝覆灭之后的凄凉和悲怆。

我的祖先。游牧。在游牧中,漂泊流浪。他们好像从不喜欢平和宁静的生活,不希望有一个永久的家。他们不肯在一处久居。他们总是向前走。在路上。征战。哪怕要付出惨痛的代价。他们不惜代价。

然后战场上便到处是收敛尸骨的族中的女人们。她们不哭泣。将恨与悲伤忍在心底。再然后她们低头擦掉战刀上的血迹,生育出男人们遗留下来的后代。向前走的祖先就这样塑造了向前走的女人。直到有一天,她们跟着她们的父兄,在杀出的血路中,走进了那片未来将要建造他们辉煌殿堂的燕赵大地。

从此安营扎寨。

从此住下来,修建那座森严而幽深的紫禁城。

直到我长大成人。将家族的故事一页页读过。再去贴近那红墙,贴近那雕镂着图腾的汉白玉廊柱时,才听到了其间祖先的叹息和呼唤。

然后。在生命中的一个必然的时刻,我便像悟出天机一般悟出了族中女人的命运。那些皇室中的几乎所有女人,无论她们怎样地高高在上、富贵骄矜、颐指气使,到头来都不会有好的命运。或者,一生不幸于无声无息的民间;或者,刚烈地去殉了那不能完美的爱。于是我写了长篇小说《我们家族的女人》,用这篇作品完成了我1991年对于民族的认识。

在一路漫漫的征尘中,我们的祖先就来到了华北这片平原。

带来了家族的血。

往日的杀声依稀还在。那么辉煌的战场。冷武器的碰撞声。号角。还有杀戮。而矛与盾都已生满青铜的锈迹,被展览被收藏或是被掩埋。而古老祖先的辉煌故事,也像是一幅被蚀尽了的画,慢慢地被丢失被遗忘甚至被践踏。留下来的只有子孙。是血脉。世世代代地流淌着。家族的繁衍力惊人地强。哪怕战乱中只留下了一丝的香火。但是家族不死。永不断子绝孙。墓地浩大如一座起伏的山峦。石碑林立着。风从中间呼啸而过。

清朝的历史很辉煌。而我们的家族也在这辉煌的历史中。一个血的支脉。镶黄旗。祖先是把性命拴在马背上一路冲杀过来的。进关。因统一天下有功而跑马占圈占住了华北平原上这一片丰饶的土地。那浩浩荡荡不可一世骑在马上的威武将士们,就这样把家眷们从此永远留在了这里。

但从我的父亲记事起,家道就无以挽回地中衰了。再没有往日的辉煌,四野响起的都是不尽的荒凉和挽歌。只有家族高大的坟山依然还在,证明着那确曾有过的灿烂和繁盛。

接下来没落的贵族就开始了没落的生存和繁衍。除了不停地生育所显示的人丁兴旺以外,家族就再没有任何可以炫耀的东西了。光荣的历史腐蚀着越来越没落的生存。像日薄西山,内囊尽上来,在束手待毙中津津乐道那皇族的血流。如此积习日深。所以大事做不来小事也不做。所以嫌贫爱富,独自清高。所以爷爷宁可去背《红楼梦》,也不去管土地的事。所以哪怕倾家荡产,也要硬撑着贵族的门面。所以我家的院落,总要一道、二道、三道门,很多的庭院。所以我家的胶轮车上,总要挂满张扬的铃铛,让四匹可怜的瘦马艰辛地拉着。所以我家过节,砸锅卖铁,也要摆上场子唱大戏。

所以我家就是再穷,也要满堂的儿孙们浩浩荡荡地一排排走上来,一拜二拜三拜。撑起一片虚设的殷实与气派。

而最惹眼的是女人。那浓妆淡抹。那得体修长。那款款的步履,像风一般轻轻掠过。

那遥远的斜阳。我的祖母。她将一首永远的诗留下来。

留给我。很多年以后,当我真的拥有了那所有的四季,那镂骨铭心的爱情,那能够任我随意安排挥洒的岁月,我便更是怀恋她。我亲爱的祖母。

她走的时候我没有去送她。那是个寒冷的冬季,她病了。咳嗽。昼夜盘腿坐在叔叔家烧着的土炕上。吃着药。最后的时辰她住在山区。一个骤然的瞬间,她便预感了死亡。然后是茫茫大雪。那生命的弦丝断了。便归于了寂静。她很平静。把死当作了又一个美丽而神秘的故事来诉说。来不及通知我们。那死之将至的期待。

她早就留下话说,她不葬。说把她烧化了之后就飘洒了她。

带着她的骨灰。赴家乡茫茫的平原。倘她的尸灰真飘洒至此,那平原的暮色中一定也弥漫着她的精神。

很久不相信她已死去。仿佛她的气息和话语,依然轻柔地绕在耳边。我时常想,是不是她已亡失的身体中那不懈的灵魂,正悄悄吸附在我的生命中。

我的亲爱的祖母。

说起来她是祖先中最光彩的一位。至少是我所能看到的最灿烂辉煌的一位。年轻的时候她嫁到了我们这个古老而自负的家族中,从此便把她杰出的说故事的血脉也汇了进来。她死去的时候不知道我已经把编织故事当作了一种生命的方式。她知道不知道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作为后代,我正在拥有着她的光彩。

那只属于她的大地的诗篇。

她那时站在斜阳里。她那件蓝色粗布的大襟罩衫正被晚风吹得飘荡。身后是金黄的麦田。那是明媚的春季。米勒的画般温暖的农妇。她总能给你无限亲近。

其实祖母不过是一个乡下的女人。她蹒跚着那双被裹得尖尖的小脚,每日做普通农家的家事。祖母不识字,却总是能讲出那些令人震撼的故事。而故事中的主人公又常常是我们的祖先,甚或我们的亲人。将真实的说成是虚假的。这是怎样的能耐。一切的扑朔迷离,和总是神示的结局。我被她吸引。我迷恋她。到了很久很久她已经去世的日后,我才慢慢发现了她原来有着那么丰富的想象力和那么神奇的编织故事的能力。她总是用家族的往事或者先人的历史编织起无数神秘;又总是从那无数的神秘中抽象出或者道理,或者信仰,或者寄托。

她说一个干冷深秋的夜晚,父亲读书回来。因为很晚,便遇到了狐狸。父亲被狐狸追赶。他吓坏了。祖母远远就看到了狐狸那两只灯笼一样的亮眼睛,直到她举着火把在荒郊野岭接到了父亲,那狐狸才息了眼中的灯笼,不再为父亲照亮夜路。她描述那一切。她把自然界说成是有灵性的。她还说在兵荒马乱年间,她曾被匪徒追赶。深夜掉进了一口深井。上天竟赐她一口枯井。天上的星辰远远闪烁。没有人会找到她,也不会听到她的呼救。在任何人看来她都没有生还的可能了,然而就在她奄奄一息的时候,井口的枯藤骤然间转绿,并自动缠绕起来编成了一条拯救她的绳索。没有人知道她讲的是不是真实的,但是她确实获救了,她说那是因为她坚信祈祷中的奇迹。

祖母的故事是我所听到的故事中最神奇也是最令我难忘的。也许是因为她是我奶奶,也许是因为我那时很小。但无论如何,祖母是有才华的。而她的才华所形成的境界,后来就成为了我毕生的追求。

我所以选择了写作,作为我生命的一种外在的形式。

后来很久不曾见到她。只依稀记得她轻而飘浮的白发。直到很多年以后的那个冬季,我抱着她的骨灰,想还是将她葬在祖先的坟茔中吧。我们于是穿越漫漫的冬季的平原。冬小麦正将它们最后的青绿顽强地覆盖在就要上冻的大地上。一切寂静。就像祖母枯寂而落寞的死。

但是,她一直坚守着,不让灵魂失落。

这样描述着我的祖母。我的血管里奔涌的是她的血。对我来说,她的精神已无处不在。祖母的坟冢被一年一度绿色的小麦覆盖。没有墓碑,也没有墓志铭。但是她被镌刻着,在我生命的所有时刻。我将毕生爱她。爱她到永远。她代表着我的祖先;还献演着,残阳如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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