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那几个月真难熬。要粉饰现实或者拒绝面对都是不可能的:拉法已经命悬一线。到那个时候,只有妈和我两人还在照顾他了,而且我俩都不知道该干些啥,说些啥。所以我们干脆啥都不说。我妈向来也不是那种感情溢于言表的人,她那性格就跟黑洞的边界似的——不管发生多大的悲剧、什么样的麻烦事,她总是一声不吭地硬扛着,你永远也没法知道她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她就这么默默地承受着,从不流露出任何感情,啥迹象都没有。而我呢,哪怕她愿意跟我谈谈,我也是不肯应承的。学校里的哥们儿有几次要提起这事,我叫他们少他妈多管闲事。都给我滚。
那年我十七岁半,抽大麻抽得可凶了,那些日子里每天发生的事我连一个小时内的都记不住。
我妈虽然人没死,已经是行尸走肉了。她完全垮了——既要照顾我哥、去厂里上班,还得打理家务,简直连睡觉的时间也没有(我在家里指头都不抬一下,这是大老爷们的特权嘛)。我妈忙得这样脚不点地,居然还能不时地挤出几个钟头来陪她新的精神支柱:耶和华。我有我的麻醉品,她有她的。她以前对宗教没有那么痴迷,但自从我哥得了癌症,她就变得整天耶稣基督叨叨个不停,我猜啊,要是她有个十字架,肯定会把自己钉在上面。那最后一年,她无时无刻不念叨着万福玛利亚。一天要把她的祈祷小组拉到我们家两三次。我把她们叫做“启示录四马脸”注。其中最年轻也是脸最长的一个叫格拉迪丝——她前一年被诊断得了乳腺癌,正治疗了半拉子的,她那不要脸的死鬼老公跑到哥伦比亚,娶了她的一个表妹。哈利路亚!另外一个女的,名字叫啥我不记得了,才四十五岁,看上去跟九十岁似的,那状况真是瘆人:体重超标、腰不好、肾有毛病、膝盖不好、有糖尿病,好像还有坐骨神经痛。哈利路亚!最牛的是我们楼上的邻居罗丝太太,她是个特别和气的波多黎各裔女人,虽然眼睛瞎了,但整天还是乐呵呵的。哈利路亚!跟她打交道你得当心点,因为她有个习惯,也不摸摸看有没有椅子之类的东西,就一屁股坐下去。已经有两次,她没摸准沙发的位置,把屁股摔了个稀巴烂——后一次摔倒的时候嚎着,天哪,你都对我做了什么?我不得不离开地下室,扶她爬起来。这些老家伙是我妈仅有的朋友——我哥得癌症第二年之后,我们家的亲戚都不大搭理我们了——只有这几个老朋友来我们家的时候,我妈才有点像老样子。这时她喜欢讲那些傻乎乎的土得掉渣的笑话。她非要确定每个小杯子容量绝对相等,才给她们上咖啡。其他三个人当中有谁犯傻的时候,我妈就拖长声音叫一声“好——呵——”。其他时候,我对我妈绝对是捉摸不透,只见她一刻不停地转来转去:打扫、安排家务、做饭、去商店退这个买那个。偶然看到她停下来不动,一只手捂住双眼,这时我就知道,她是真累垮了。
然而拉法就是那么厚颜无耻。他第二次出院回家之后,大大咧咧的,就好像啥事都没有似的。因为放疗的缘故,他脑子受了影响,有一半的时间根本不知道自己在他妈的什么地方;另外一半时间呢,他累得连放屁的力气也没有,这还真是有点神经兮兮的。我这老哥因为化疗体重下降了八十磅,那模样就像个跳霹雳舞的食尸鬼(我哥是新泽西州最后一个放弃运动服和编织项链注的操蛋鬼),后背上遍布腰椎穿刺留下的疤痕,但他大摇大摆的那个步态基本上还是得病之前那样:百分之百的抽疯。他以自己是附近街区公认的疯小子为傲,绝不肯为了癌症这点小事就老老实实做人。出院不到一周,他就用锤子砸扁了那个偷渡来的秘鲁小孩的脸,两个小时之后又在帕斯玛超市跟人打架,就因为他以为某个傻瓜在骂他,当场就给了那傻瓜一记虚弱的摆拳,我们好几个人才把他们拉开。操你妈的,他一直嚷嚷着,就好像我们劝架反而是最不可思议的事情似的。缠斗中他搞得自己遍身淤青,那些淤青像是紫色圆盘锯,又像团团小飓风。
我哥死撑着扮硬汉。他历来就是个色中饿鬼,现在自然是重操旧业,和以前那些骚娘们儿又搞得火热起来。也不管我妈在不在家,他就把妞儿们往地下室领。有一次,我妈正在那儿祈祷呢,他带着那个家住帕克伍德的姑娘——她的屁股绝对是天下第一大——溜达了进来。后来我说,拉法,放尊重点。他耸耸肩。不能让她们以为我没本事了。他会去本田山鬼混,回家的时候已经没个人样,嘴里胡言乱语,让人还以为他说的是阿拉米语注呢。不知道真实情况的人看见他这个欢劲儿,都以为他的病情在好转。我要把身子养好,你们等着瞧,他是这么跟大伙儿说的。他让我妈给他做了一大堆可怕的蛋白质奶昔。
我妈努力把他留在家里,不想让他出门。听医生的话,儿子。但他只是说,好啦,妈,好啦,然后一溜烟地就出门了。她从来都管不住他。我妈可以冲我大吼大叫、骂我个狗血喷头,甚至还会动手揍我;但对我哥,她永远是低眉顺眼,肉麻得就好像在试镜墨西哥电视剧里的角色似的。啊,我的儿子,啊,我的宝贝蛋。那时我全部注意力都集中在那个奇斯奎克的小白妞身上,但我也试着让我哥安生点:老哥啊,你不是得养病啥的吗?但他只给我白眼看。
就这么透支生命了几个星期之后,这混蛋终于垮下来了。他老是在外面通宵鬼混,最后搞得咳嗽起来像爆炸一样,回医院住了两天——他上一次住院一口气就待了八个月,所以这次住两天根本不算什么——他出院之后,你能看得出他的变化。他不再像以前那样整夜瞎搞、拼命喝酒一直喝到呕吐了。冰山斯利姆那档子破事注也不搞了。再也没有妞儿坐在沙发上替他掉眼泪,或者在楼下给他口交了。唯一一个还和他来往的妞是他的一个前任女友,名叫苔米·?弗朗科,他们俩拍拖的那阵子,他几乎一直在揍她。揍得可狠了。就因为这事,我哥被判了两年的公共服务。过去他有时对苔米大发雷霆,拖着她的头发,就这么拖遍整个停车场。有一次她的裤子被他解开了,一直拽到脚踝,我们都看见了她的下身。我对她的印象就是这样。跟我哥分手之后,她钓上了个白小子,闪电般结了婚。苔米长得很漂亮。你记得何塞·?琴加最有名的那首歌《大奶子飞飞》吗?注苔米就是那样的。她现在已经是有夫之妇了,模样还那么俊俏,对我哥依然念念不忘。但奇怪的是,她现在来我们家的时候,从来不肯进门,绝对不进来。她把她的丰田凯美瑞车停在我们家门前,我哥就走出去,和她一起坐在后座上。那时我的暑假刚开始,我等着白妞回我电话的时候,就透过厨房窗户盯着他俩,等着他把她的脑袋压下来,按到他裤裆。但他从来没这么干过。他俩看上去甚至好像根本没有在说话。就这么过了十五、二十分钟之后,他就爬下车,她就开走了,就这么回事。
你们俩在搞什么呢?交换脑电波啊?
他在摸索自己的臼齿——因为放疗,他已经掉了两颗臼齿了。
她不是嫁给了那个波兰仔了吗?她不是已经生了两个娃了吗?
他看看我。你懂什么?
啥都不懂。
啥都不懂。那就闭上你的臭嘴!
他本该从一开始就这样:少活动,多休息,床边挪来转去,把我的大麻抽个精光(我抽大麻的时候得遮遮掩掩,怕被我妈发现;他倒好,就在起居室里正大光明地抽),看电视,睡觉。我妈看宝贝儿子乖乖在家,高兴得不得了,经常露出几乎喜形于色的表情。她告诉祈祷小组成员们说,至高无上的天主听到了她的祈祷。
赞美天主,罗丝太太说着,两个瞎眼珠子跟玻璃球似的转着。
电视转播纽约大都会队注比赛的时候,我就和他坐在一起。他从来不肯告诉我,他的状况究竟怎么样,他又在等待什么。只有他在床上头晕眼花或者恶心呕吐的时候,我才能听得见他呻吟:他妈的究竟怎么啦?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我早该知道,他消停下来的那阵子只是暴风雨前的平静。他咳嗽好了之后不到两星期,一整天人影不见,然后兴冲冲地跑回家,宣布说,他找了份兼职工作。
兼职工作?我问,你丫的发疯啦?
爷们总得有点事做嘛,他咧着嘴笑,缺牙的地方全暴露了出来。咱也不能吃白饭。
他偏偏选择在针织品店工作。起初我妈假装不管他了。你不想活了拉倒!但后来我听见她在厨房里跟他说话,低声下气地恳求着。最后我哥说,妈,你就别烦了行不行啊。
我哥工作的事真是让人摸不着头脑。绝对不是他有什么高度责任感召唤他勤奋工作。拉法以前干过的唯一一份工作是向老桥镇的白人小孩贩毒。但就连干那个他也不是很积极。如果他想有点事情做的话,可以回去贩毒嘛——那挺容易的,我跟他也这么讲了。我们在克里夫伍德海滩和劳伦斯港还认识不少白人小孩,有一大帮社会渣滓可以做我们的客户,但他就是不肯。贩毒能给后世留下什么遗产?
遗产?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老哥,你是给针织品店打工的!
那也比贩毒强。是个人都能贩毒。
难道卖毛线就是英雄豪杰干的事啦?
他把手放到大腿上。盯着手看。你过你的日子,尤尼奥。我过我的。
我哥从来就没什么理智可言,但这次是真让我们惊掉大牙了。我的理解是,他是实在闲得无聊,是住院八个月捂出毛病来了,是吃药把脑子吃坏了。或许他就是想感受感受正常人的生活。说实话,他对去针织品店上班这事还挺兴奋的。上班前要打扮得整整齐齐,小心翼翼地梳头——他以前头发浓密,化疗之后重新长出来的头发稀稀拉拉的,跟阴毛似的。还早早起来准备,免得上班迟到。他每次一出门,我妈就重重地把门甩上,如果“哈利路亚”的祈祷小组在场的话,她们个个都数着念珠祷告。那阵子大部分时间我抽大麻抽得大脑缺氧,或者是在追奇斯奎克的那个女孩,但我还是去了店里几次,看看他是不是脸朝下昏倒在马海毛货柜间的走廊上。那景象真是超现实。以前那么嚣张的坏小子现在居然老老实实地给顾客查货物价格。我确定了他还在喘气,于是转身就走,从来不在那儿久留。他假装没看见我;我假装没被他看见。
他第一次领了工资回家的时候,把钱摔在桌上,大笑起来:老子发横财啦,耶!
可不是咋的,我说,你飞黄腾达了。
但那天夜里,我还是厚着脸皮问他借了二十块钱。他看了看我,然后把钱递过来。我跳进汽车,开车去劳拉和一些朋友玩的地方。但我到的时候,已经没了她的影子。
我哥上班的烂事没持续多久。他怎么可能干得下去呢?他上了大约三个星期的班,在此期间他那瘦骨嶙峋的熊样让肥胖的白种女顾客们心惊胆战。然后他的记忆力开始衰退,常常辨不清方向,给顾客找错零钱,随便张口骂人。最后他在一条走廊中间坐下,就怎么也爬不起来了。病得太厉害,没法开车回家,于是店里的人打电话到我们家,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我到针织品店的时候,看见他坐在办公室,耷拉着脑袋。我扶他起来的时候,先前照看他的那个西班牙裔姑娘嚎了起来,就好像我要把他带去毒气室似的。这时他发着高烧,烧得他妈的滚烫。隔着他穿的斜纹粗棉布围裙,我都能感觉到他的体温。
老天爷呀,拉法,我说。
他连眼皮都没抬。咕哝着,我们走吧。
他四肢摊开躺在他的君主车注后座上,我开车带他回家。我感觉我要死了,他说。
你不会死的。不过你要是真死了,这车就归我,好吗?
我的宝贝车谁都不给。我要拿这车当棺材,和我一起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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