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马斯决定步行。
他住在圣米格尔街一间不起眼的公寓里,公寓地处臭名昭著的阿尔法马区,而伯父的豪宅坐落在绿树掩映的拉帕区,中间隔着大半个里斯本,步行过去差不多要一个小时。不过天刚破晓,阳光明媚,步行有助于放松心情。伯父的仆人法比奥昨天已经取走了托马斯的手提箱和装有此次山区之行所需文件的木箱,所以现在他可以空着手过去。
他摸了摸胸前的上衣口袋,乌利塞斯神父的日记还在,仍然完好无损地包在软布里。如此重要的东西居然就这么随随便便揣着,自己还真是冒失。万一弄丢了,那可真不知该如何收场。但凡稍微动动脑子,都应把它装进行李箱里。不过,他今天需要额外的精神支柱,每次去伯父家都是如此。
虽然难以抑制出发前的激动,他还是没忘了把手杖换成伯父送的那一支。那支手杖是非洲桃花心木的,配了象牙手柄,其特别之处在于手柄下方外嵌了一面小圆镜。镜面微微凸起,取景很宽。设计虽然精巧,实用价值却不大,因为使用中的手杖时刻处于运动状态,镜中的映像飘忽不定,对人毫无帮助。但这支高档手杖是伯父特意为托马斯定制的礼物,每次去伯父家他都得带上。
他出了门,沿圣米格尔街进入圣米格尔大道,随后到圣若昂广场街,再穿过耶稣门(1)。这是一条漫步里斯本城区的理想路线。他在这座城市出生、长大,对这里的一切了如指掌——它美丽而喧闹,贸易发达却也文化底蕴深厚,充满挑战却也不吝于回报。在耶稣门下,记忆中多拉的身影不期而至。她微笑着向他张开双臂。在这种时候,手杖正好派上用场,有关她的记忆总让他头晕目眩。
“看样子我遇上了一个有钱人。”有一次,在他公寓的床上她对他说。
“恐怕并非如此,”他回答,“有钱的是我伯父。我只是他穷兄弟的穷儿子。我伯父马蒂姆在生意上有多成功,我父亲就有多失败。”
他从未向别人说过这种话,从未直言不讳地谈到父亲多舛的职业生涯,谈到他一个接一个化为泡影的商业计划。每当泥足深陷,他只能仰仗兄弟出手相助。但在多拉面前,托马斯可以畅所欲言。
“嗐,你只是这么一说,有钱人都喜欢把大笔的钱藏在秘密的地方。”
他笑了笑。“是吗?我可不觉得伯父是个低调的人。话说回来,假如我真是个阔佬,你为什么不嫁给我呢?”
路上的行人都盯着他。有人交头接耳,有人等着看笑话,但更多人善意地提醒他。“当心点儿,别摔着了!”一个妇人面带关切地喊道。他已经习惯了旁人的目光,除了朝那些好心人点头微笑外,他对其他的指指点点一概视而不见。
他稳健地迈步,向拉帕走去。他步伐轻盈,每迈一步都把脚高高抬起,再平稳地落下。他的步态几近优雅。
他踩上一块橘子皮,不过没有滑倒。
他没注意到一条打盹儿的狗,它的尾巴堪堪躲过他的鞋跟。
他在下旋转阶梯时漏踩了一级,他握住扶手,轻松恢复了平衡。
类似的小意外接二连三,却也无伤大雅。
一提到结婚,多拉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她向来如此,一眨眼的工夫心情就由晴转阴。
“不行,你的家人不会同意的。家人就是一切。你不能不顾及他们的感受。”
“你就是我的家人。”他看着她的眼睛回答。她摇了摇头。“不,我不是。”
此刻,他的双眼从看路的重任中解放出来,悠闲地待在眼窝里,像是坐在轮船船尾躺椅上的两名乘客。它们不必随时巡视地面,可以悠然地四下张望。它们欣赏流云和树影,追逐空中掠过的飞鸟,注视一匹拉车的马经过时鼻孔喷出的热气,捕捉建筑墙面上不易察觉的精巧纹饰,观察桑塔伦码头街上熙熙攘攘的人群。总之,在一九〇四年十二月底这个晴朗的日子,这段晨间漫步理应让人心旷神怡。
多拉,美丽的多拉。她是伯父家的用人。她被雇用后托马斯首次到访的那天,他一进门就注意到了她,再也无法把目光从她身上移开,满脑子都是她的倩影。他彬彬有礼地待她,一次又一次寻找微不足道的借口接近她,只为和她多说一句话,只为有机会欣赏她精巧的鼻子、明亮乌黑的双眸、精致洁白的牙齿和婀娜的身姿。于是,他成了伯父家的常客。他清楚记得多拉与他心意相通的那一刻——当时她忽然意识到,在他眼中她不仅是一个用人,还是一个女人。她飞快地瞥了他一眼,两人目光短暂相交,她旋即转身而去,离去之前,嘴角浮上一丝心照不宣的微笑。
一种妙不可言的感觉从他心底涌起。那一刻,阶级、地位、世人的偏见、家人的阻挠——这些横亘在两人之间的壁垒全部消失不见。下一次登门时,他把自己的大衣递给她,他们的手碰在一起,触感绕在指间久久不去。从此两人的感情一发而不可收。他之前只和几个妓女发生过关系,每次激情过后心情便跌落谷底。事后他总是匆匆逃离,羞愧不已,发誓不再重蹈覆辙。但和多拉在一起时,激情退去又会燃起新的激情。她把头靠在他胸口,手指纠缠着他浓密的胸毛。他不想逃跑,他哪儿也不想去。
“嫁给我,嫁给我,嫁给我吧。”他央求道,“我们会成为彼此的珍宝。”
“不行,我们只会变得贫穷,孤立无援。你没尝过那种滋味,但我清楚。我不想把你也拖下水。”
两人在婚姻的门槛前踌躇,他们的儿子加斯帕尔却降生了。当她被发现怀孕时,若不是托马斯苦苦哀求,她早就被他伯父赶出家门。父亲是他唯一的支持者,他告诉托马斯大胆去爱;而伯父正好相反,他不闻不问,态度冷漠。多拉被派到厨房打下手,不再在家里露面。加斯帕尔和他母亲一样,活在洛博家某个不为人知的角落。他的父亲只能默默地爱他,也同样默默地爱着他的母亲。
只要不至于惹恼伯父,托马斯尽可能常来探望母子俩。到了多拉的休息日,她便带着加斯帕尔去阿尔法马找他。两人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看着加斯帕尔玩耍。那些日子里,他们就像一对普通的小夫妻。他沐浴在幸福的爱河里。
他经过一座有轨电车车站,一辆电车正沿着轨道隆隆驶来,黄色车厢闪闪发亮——这种新鲜的交通方式兴起还不到三年(2)。一拨乘客推搡着挤上去,另一拨乘客挣扎着挤下来。他在人群中闪躲,仍不免撞上其中一人。两人忙不迭地相互致歉,然后他继续往前走。
人行道上有几块凸起的鹅卵石,他抬脚轻松避过。
他一脚踢在咖啡馆一把座椅的腿上。椅子蹦了一下,没什么大碍。
死神的魔爪伸向多拉和加斯帕尔。它一步一步、不由分说地将他们拖进死亡的阴影,伯父召来的医生用尽全力也回天乏术。最初是嗓子疼、乏力,进而恶化到发烧、寒战、浑身疼痛、吞咽受阻、呼吸困难、抽搐,最后瞳孔放大、在挣扎中丧失理智,直到咽下最后一口气。死者的躯体苍白、扭曲、沉默,凝固在陪他们做垂死挣扎的白色床单下。两人逝去时托马斯都守在病榻旁。加斯帕尔死时五岁,多拉二十四岁。
他没能目睹几天后父亲的死。当时他在伯父豪宅的音乐室里,一位堂兄陪他默默坐着。他陷入悲伤,茫然若失,这时伯父面色凝重地走进来。“托马斯,”他说,“我有一个坏消息。西尔韦斯特雷……你的父亲,去世了。我失去了唯一的兄弟。”恍惚间这几句话轻轻落下来,如同巨石从天而降,将他压垮。他像受伤的动物一样哀号起来。他那温暖慈爱的父亲啊!那个生他养他、鼓励他追逐梦想的人啊!
加斯帕尔死于星期一,多拉死于星期四,父亲死于星期日。一星期之内,他的心彻底碎了,仿佛一枚开裂的茧。破茧而出的不是蝴蝶,而是灰色的飞蛾。它落在他的灵魂表面,不再飞起。
随后是两场葬礼。一场给外省女佣和她的私生子,微不足道,草草了事;另一场场面盛大,献给一位有钱人的穷兄弟,他在生意上乏善可陈,人们都避而不提。
他离开人行道时没注意到飞驰而来的马车。车夫一声大喝,他连忙闪到一旁。
他蹭到一个背对他站立的男人。他抬手说:“抱歉。”那人和善地耸了耸肩,看着他走远。
托马斯稳健地迈步,几步一回头。他倒着走向拉帕。
“为什么?你为什么这么做?你干吗不像正常人那样走路?真是荒唐!”伯父不止一次向他发火。为了应付伯父,托马斯编出一套说辞。人在路上走,总要迎着风雨烈日,防备扑面而来的飞虫,忍受陌生人的阴郁眼神,面对无法预知的未来。既然如此,为何不转过身,用后脑勺和后背去抵挡呢?它们是我们的保护层,我们的铠甲。它们的作用原本就是抵御命运的无常。同时,当一个人倒着行走时,他相对更精致脆弱的部分——脸、胸、衣服上引人注目的饰物——都免受前方残酷世界的侵袭,只有遇上合得来的人时,才转身以真面目示人。至于运动方面的好处就更不用提了。人在下坡的时候,有什么方式比倒着走更自然吗?他反问道。先是前脚掌轻柔着地,然后跟腱肌肉校准张力,精确地放下脚跟。这样一来,向下的动作弹性十足,毫无压力。再说,就算绊倒了,有什么比一屁股坐在地上更安全呢?总比摔个狗吃屎、手腕骨折要强吧。不过他并未固执己见。他偶尔也会破例,比如在攀爬阿尔法马区一眼望不到头的蜿蜒台阶时,或是必须跑起来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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