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鸿树1
《刀锋》出版于一九四四年,是毛姆晚期最知名的小说。他自一九一五年发表代表作《人性的枷锁》,当时已活跃于英美文坛三十余年,以许多具有异国风采的短篇故事与脍炙人口的剧作闻名于英语世界。
毛姆写《刀锋》时年近七十岁,算功成名就,可依照自己的意思尽情创作。小说初稿完成后,他于信中写道:“写这本书带给我极大的乐趣。我才不管其他人觉得这本书是好是坏。我终于可以一吐为快,对我而言,这才是最重要的。”
作家写得尽兴,读者反应也超乎预期地热烈。《刀锋》描写“英国人眼中的美国人”,美国读者特别捧场,出版首月在美国就狂销五十万册,令毛姆很有成就感。他在信中对侄女说:“这把年纪还能写出一部如此成功的小说,我感到十分满足。”福斯公司很快就以高价买下电影版权,两年后推出改编电影,入围“奥斯卡最佳影片”等多项提名,并勇夺“最佳女配角奖”,更加打响原着小说的知名度。
“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究竟有没有意义,还是只能可悲地任凭命运摆布?”主角拉里在未婚妻面前说出内心的疑惑。这位青年为何忽然解除婚约,放下一切,到海外过着不务正业的放逐生活?这就是《刀锋》的故事。
本书具备毛姆作品的代表元素:强烈的自传性、剧中剧的多重叙事手法、游走的地理背景、露骨的情欲、禁忌的题材,以及对社会边缘人的纪实描写等,文笔浅显,展现典型的毛姆风格。
与毛姆其他作品相较,《刀锋》的地位尤其特殊,因为,这是他唯一一本以自己真名作为叙事者的小说,说故事的作家就叫“毛姆”:“本书集结了我对一位男性友人的回忆。”书中人物虽都“另取其名”,情节为避免枯燥有所增添,可是,内容却“毫无虚构”,都是源自毛姆与友人的亲身经历。本书既像传记,也像回忆录,情节更如小说般精彩。因此,毛姆开宗明义指出:“我之所以称其为小说,纯粹因不晓得还能怎么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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