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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栖身之所我的人生目的(第1页)

在我们生命中的某个时节,我们惯于把每个地方都当作自己可以安家落户的栖身之所。如此一来,我将自己住所周围方圆12英里之内的乡野全都考察遍了。在想象中,我已经接二连三买下了所有的农场,因为所有这些农场终归都会被人买下,而且它们的价钱我也心里有数。我走遍了每一所农舍,尝尝他们的野苹果,和他们聊聊农活儿,在心里盘算着按他开的价钱买下他的农场,不拘价格高低,然后再抵押给他;甚至付更高的价钱——买下这一切,唯独没有立下一纸契约——而是把他的话当作契约,因为我极爱与人谈天说地——我自以为耕耘了那片土地,在某种程度上也耕耘了他的心田;在享受了足够的乐趣之后,我起身离开,留下他一人继续耕耘。由于这番经历,朋友们都把我当成了房产经纪人。无论我走到哪里,都可以在那里生活,无限风景便自然而然地从我身边延伸开去。所谓住所,不就是一个可以驻足的地方,可以坐下歇息的一席之地吗?——如果是在乡村就更好了。我发现不少地方都可以建造住屋,地价似乎在短时间内不会上升,有些人可能会觉得离村子太远了,而在我眼里,是村子离它太远了。我说,嗯,这地方可以住下来;我也的确在那里度过了一个小时,感受了夏日和冬季;我目睹了岁月如何流转,捱过严冬,迎接春天的来临。这个地区未来的居民,无论把住所建在何处,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已经有人先于他们在这里生活过了。只需一个下午,就能在这片土地上辟出果园、林地和牧场,并且定下来该把哪几棵姿态优雅的橡树和松树留在门前,以及每一棵枯萎的树从什么角度来看最妙不可言;然后我就放手不管了,或者说让它休耕一阵子,因为一个人能放得下的东西越多,就表明他越富有。

我的想象任意驰骋,漫无边际,我甚至想到有几处农场拒绝了我——被拒绝倒是正合我意——但我从来没有因为实实在在拥有农场而吃过苦头。我最接近于真正拥有农场,是买下霍洛威尔农场的那一次,当时我已经开始挑选种子,并且还收集木料准备造一架手推车作装运之用;但在主人把契约交给我之前,他的妻子——每个男人都有这样一个妻子——却改了主意,想留下农场,于是他提出给我10美元,把约定一笔勾销。说实话,当时我在世上的全部财产只有区区10美分,我到底是拥有10美分的那个人,还是拥有一个农场,或者10美元,或许是拥有所有这一切,那可就超出我的算术能力,说不清道不明了。不过我让他留下了那10美元,也让他留下了那农场,因为这次我已经走得够远了;或者不妨说我是个出手大方之人,按买进的原价将农场又卖给了他,而且,鉴于他也并非有钱人,那10美元算是我送给他的礼物,我自己则留有10美分、种子,和准备造手推车的木料。我发现,如此一来,自己当了一回富人,而且无损于原本的贫穷。不过,我把那片风景保留在心里,此后年复一年总能带走那里出产的果实,而且用不着手推车。说到风景——

我目所及皆我臣属,

我权于彼不容置疑。〔1〕

我常常看到一个诗人,他在欣赏了农场最宝贵的部分之后,便径自离去,而执拗的农夫还以为他拿去的只是几枚野苹果而已。诗人其实已经把他的农场写进了诗歌,这是一道绝妙无双的无形栅栏,把农场整个儿围了起来,挤出它的乳汁,脱脂后拿走全部的奶油,只留下脱脂的牛奶,而农场的主人竟然多年来对此一无所知。

在我看来,霍洛威尔农场真正的魅力在于它完全与世隔绝:农场离村子约有两英里,最近的乡邻也在半英里之外,而且还有广袤的田野将它和公路隔开;农场依傍着一条河,据主人说,春天,河上腾起的雾气能使田地免遭霜冻,虽然这对我来说无关紧要;农舍和谷仓呈现出一种灰暗的色调,已是残破不堪,还有那支离破碎的栅栏,犹如在我和先前的居住者之间隔开了一段漫长的岁月;苹果树的树身已经成了空洞,上面布满苔藓,还有兔子啃啮的痕迹,由此可见,我会有些什么样的邻居;但最令我神往的,还是记忆中的情景,那是我最初几次逆流而上的时候,看见屋舍掩映在一簇簇浓密的枫树丛中,听到树丛里传出声声犬吠。我迫不及待地要买下这处农场,不等主人搬走石块,砍倒空心的苹果树,挖掉牧场里刚刚冒出头来的小白桦树,总之,不等他收十停当我就想买下来。为了享受农场的种种便利,我准备把它继续经营下去;就像阿特拉斯〔2〕一样把整个世界扛在肩上——我从未听说他为此得到过什么好处——我甘愿承担这一切,没有任何别的动机或借口,只为付清账款,好安安稳稳地拥有这座农场;因为我一直很清楚,我只要能够做到顺其自然,农场自会如我所期望的那样五谷丰登。但是结果呢,前文已经交代过了。

所以,关于大规模的农耕(我一直在种植一个园子),我唯一能说的就是,我已经准备好了种子。许多人认为,历时弥久,种子则越优良。时间能甄别优劣,我对此深信不疑;因此,等到我最终播种的时候,我就更不可能大失所望了。但我要告诉我的朋友们:尽可能过一种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生活——这话我仅说一次,也是最后一次。死心塌地地料理一个农场,跟关在县政府的监狱里几乎没有什么分别。

老加图〔3〕的《农书》成了我的“栽培者”,他在书中说,“当你想要买下一座农场的时候,一定要三思而行,不要出于贪婪去买,也不要偷懒不亲自去看,别以为去转上一遭就够了。你去的次数越多,你就会越喜欢它。”——只可惜我见到的那个唯一的译本把这段话译得面目全非。我觉得我不会因为贪得无厌去买农场,而是在有生之年经常去转转,先深深地沉浸其中,而后才能最终获得更大的乐趣。

现在要说的是我接下来的一个类似的试验,我打算更详细地叙述一番;为了方便起见,我把两年的经历合二为一。正如我已经说过的那样,我无意写下一曲沮丧之歌,而要像一只黎明时分的雄鸡,站在栖木上引吭高歌,哪怕只为唤醒我的邻人。

我在林中居住的第一天,也就是说,我开始昼夜生活在那里的第一天,恰巧是1845年7月4日的美国独立日,那时候我的房子还不能抵挡冬季的严寒,只能勉强遮风避雨,既没有抹灰泥,也没有装烟囱,四壁用的是因风雨侵蚀而斑驳变色、粗糙陈旧的木板,缝隙很大,到了晚上屋里极为凉爽。那砍削好的笔直的白色立柱,还有刚刚刨平的门板和窗框,使房子看上去洁净而透气,尤其是在清晨,木头浸透了露水,总使我情不自禁地幻想,到了午间,里面会渗出甜甜的树汁。在我的想象中,房子整整一天都会或多或少带有这种黎明时分的情调,我由此想起了一年前曾经造访过的一座山间小屋。那座小木屋通风良好,而且没有抹灰泥,正适于款待云游至此的神仙,女神也可以拖曳着裙裾翩然而行。吹过我这座木屋的风,恰似那漫卷山嵴的风,带来断断续续的人间音乐的旋律,或者只是其中的仙乐片段。晨风永远都在吹拂,创世的诗篇恒久不断;但侧耳倾听者却寥寥无几。奥林匹斯山〔4〕无非是地球的外表,随处可见。

此前,除了一只小船,我曾拥有过的唯一的屋舍就是一顶帐篷,只是在夏季远足的时候偶尔一用,现在仍然束之高阁;但是那条船,几经转手,已经在时间的长河里消失无踪了。有了这个更为实实在在的栖身之所,我在人世间也就进一步安顿下来。虽说覆盖在屋架上的材料很单薄,却在我周身形成了一层结晶,并给建造者施加了某种影响。这多少使人联想到一幅素描。我不必走到屋外去呼吸新鲜空气,因为室内的空气丝毫没有失去清新之感。与其说我坐在屋里,倒不如说是坐在门后,即使在大雨滂沱的天气亦是如此。《哈利梵萨》〔5〕中有云:“巢之无鸟犹如肉之无味。”我的住所可并非如此,因为我突然间发现自己竟然与鸟雀为邻;不是将一只飞鸟囚禁在笼中,而是把自己关在笼子里,近旁就是鸟儿的栖息之地。我不仅离那些时常光顾花园和果园的鸟儿更近了,而且离森林中那些更加狂野,更加令人心情激荡的鸣禽也更近了,它们从来不向村民鸣唱小夜曲,或者说极为罕见——其中有画眉、威尔逊鸫、猩红比蓝雀、山麻雀、三声夜鹰,还有许许多多其他飞禽。

我的住所坐落在一个小湖滨,在康科德村往南约一英里半的地方,地势比村子略高一些,处于镇子与林肯乡之间那片广阔的树林中,往北约两英里便是我们这里唯一的一处著名场所——康科德战场〔6〕;我住在林中的低处,视野之所及最远也就是半英里以外的湖对岸,那里也和其他地方一样被森林所覆盖。头一个星期,每当我从屋里遥望湖面,它给我的印象好似一泓高踞在山坡之上的天池,湖底远远高出其他湖面,日出时分,我看着小湖脱去夜雾织就的衣衫,渐渐地,它那轻柔的涟漪,或者如镜的湖面,开始在各处闪闪烁烁,而此时的雾霭则像幽灵一般悄无声息地向四面八方消散,隐入林中,仿佛是夜间进行的秘密宗教集会悄然散去。就连挂在树上的露珠也不同寻常,似乎比山坡上的露珠更为持久,直到白天更晚的时候才会消失。

8月里,在并不狂野的暴风雨的间隙,这个小小的湖是我最可贵的邻居,那时候,风平浪静,但天空中仍是乌云密布,午后两三点钟左右却像夜晚一样宁静,而画眉鸟的歌声则四处响起,隔岸相闻。这样的湖,唯有此时此刻才宁静如许;湖面上清朗的空气被乌云渲染得一片暗淡,那波光粼粼、倒影重叠的湖水本身就是一个下界天国,自然弥足珍贵。近处的一个山顶上,林木刚刚被砍伐,从那里向南远眺,目光越过小湖,可以望到一片怡人的风景,群山之间有一个巨大的山坳,恰恰形成了湖岸,两面山坡相对倾斜而下,让人感觉仿佛有一条溪涧穿过林木葱郁的山谷从那个方向流淌而出,但实际上溪流并不存在。就这样,我的视线穿越近处的青山翠谷,一直望到远处地平线上更高的山脉,层层山峦被涂抹上了一层天蓝。其实,如果踮起脚尖,我就能看到西北方向的群山,更远,也更蓝,那是天国的造币厂铸造出来的纯蓝色硬币,此外,我还能瞥见村子的一角。但是换个方向,即使原地不动,在林木的环绕之中,我看不到森林上方或森林以外的任何景致。与水相邻而居确实不错,水可以给大地以浮力,让它漂浮起来。就连最小的一眼井水也值得珍视,当你向井中探看的时候,你会发现地球并不是绵延不绝的陆地,而是一片孤岛。这和井水能够冷藏黄油同等重要。我站在这座山峰上,目光越过湖水向萨德伯里草原远眺,适逢洪水季节,我发现草地仿佛升高了,这大概是雾气蒸腾的山谷里产生了海市蜃楼的幻境,恰如盆底的一枚硬币,湖水之外的大地看上去似乎是薄薄的一层硬壳,被小小的一片介于其间的水域分割开来,托举在水面上,成了孤岛,这使我不由得想到,我居住的这块地方只不过是“干地”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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