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伯时《乐府指迷》云:"说桃不可直说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咏柳不可直说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若惟恐人不用代字者。果以是为工,则古今类书具在,又安用词为耶?宜其为《提要》所讥也(1)。
注释:
(1)《四库提要》集部词曲类二沈氏《乐府指迷》条:"又谓说桃须用红雨、刘郎等字,说柳须用章台、灞岸等字,说书须用银钩等字,说泪须用玉箸等字,说发须用绛云等字,说簟须用湘竹等字,不可直说破。其意欲避鄙俗,而不知转成涂饰,亦非确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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