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朱熹云:「『待』,或作『得』。」
[42]朱熹云:「『有』,或作『必』。」
[43]「殴」,祝本作「欧」。文本、魏本作「驱」。
[44]「匹」,祝本作「疋」。
[45]魏本无「入」字。
[46]「驱」,魏本作「欧」。
[47]「驱」,魏本作「欧」。
[48]「愧」,祝、文、魏本并作「媿」。
[49]「春」,魏本作「东」。
[50]文本注云:「一无『物』字。」
[51]魏本无「而」字。
[52]朱熹云:「『遂』,或作『逐』,非是。」文本、魏本「遂」作「逐」。
[53]文注:「一有『上』字。」
[54]「左」,原本及诸本均作「右」,惟文本作「左」。今按:两唐书《吐蕃传》「右」并作「左」。今检《全唐文》卷六二五,有吕温永贞元年《代孔侍郎蕃中贺顺宗登极表》一道,称「六月十六日,入蕃告哀使,左金吾将军兼御史中丞田景度至吐蕃别馆」云云。则田景度职衔,当为「左金吾将军」,文本得之。
[55]「刺史」,祝本作「别驾」。何焯《义门读书记》卷三四:「『刺史』二字当作『别驾』。缘上苏弁之文传写致误。」陈景云《点勘》:「按陆相贬忠州别驾,卒于贬所。未尝有刺史之授,详见《实录》第四卷。此『刺史』二字误。」
[56]朱熹云:「『闻』下或有『于』字。」祝、文、魏本「闻」下均有「于」字。
[57]朱熹云:「『赐』,或作『余』。」魏本「赐」作「余」。
[58]「骤」字之上,祝、文、魏本多「又惧」二字。
[59]朱熹云:「『藉』,或作『籍』,或无『藉』字。」祝本「藉」作「籍」。魏本注:「一无『藉』字。」
[60]朱熹云:「『之』,疑当作『己』。」
[61]「制」,朱熹云:「下或有『曰』字。」
[62]「巳」,魏本作「丑」。今按:永贞元年三月庚午朔,无癸丑。两唐书《顺宗纪》及《通鉴》并作「癸巳」。魏本误。
[63]「寮」,文本、魏本作「僚」。
[64]「」,祝本作「赧」。
[65]朱熹云:「『郢』下或有『郑』字。」魏本「高郢」下作「郑珣瑜」。
[66]文本无「之」字。
[67]朱熹云:「或无『不』字,非是。」文本无「不」字。
[68]「岐」,文本作「歧」。
[69]「礼」,文本注:「一作『书』。」
[70]「寅」,文本作「夤」。
[71]「扬」,文本作「杨」。
[72]「断决」,文本作「决断」。
[73]「迨」,祝本、魏本作「逮」。
[74]「减」,魏本作「降」。
[75]「质」,祝本作「贽」,误。
[76]「恤」,文本作「恤」。
[77]「癸丑」,原本及诸本并作「癸酉」。魏本、廖本注曰:「当作『丑』。」今按:《旧唐书?顺宗纪》四月癸丑:「赠入吐蕃使工部侍郎兼御史大夫张荐礼部尚书。」据改。
[78]「词」,文本作「辞」。
[79]「浙西」,原本及诸本并作「江东」。朱熹云:「『江』,或作『浙』。」文本、魏本「江」并作「浙」。今按:两唐书《张荐传》载表荐张荐者,并作「浙西观察使李涵」。则此处「江东」,当作「浙西」。
[80]魏本无「兼」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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